无罪的“平均数”(民生·民声)
●“平均数”容易让大家调侃。每当统计局发布工资、收入等统计数据时,就会有民大发“被平均”、“被增长”等感叹。可是,小到居民过日子,大到国家管社会,“平均”都是个必不可少的方法
楼下收废品的周师傅最近出摊很晚,到地方也总躺在车上睡觉,要不就跟保安嬉笑打闹。问他何故,他说现在是淡季,每天收的东西很少。又问他,能赚钱吗?周师傅笑笑说,咳,今儿少明儿多,一平均就能过日子。再说,过俩月就是旺季了,每年一平均,还不错呢!
原来,周师傅的淡定来自他用“平均”来算生活的账。
“平均数”是个特别容易让大家调侃的事儿,每当统计局发布工资、收入等统计数据时,就会有民大发“被平均”、“被增长”等感叹。可是,小到周师傅过日子,大到国家管社会,“平均”都是个必不可少的方法。
就拿饱受大家诟病的“平均工资”来说。全国几亿人的工资是一组庞大无比的数据,人们不可能也没太多必要去知道和分析每一个人的工资数据,而是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数据来表达这组大数据的特点,“平均工资”就是最重要的代表数据之一。简单地说,平均工资是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同期职工平均人数,它是社会保障*策以及有关赔偿*策制定的依据。比如,前段时间各方关注的浙江叔侄赔偿案,在国家赔偿的110万中,有65.57306万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平均工资也是学者用来分析宏观经济问题的依据,常常被用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人工成本的竞争力。比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一大比较优势是劳动力成本低,这个结论就是用中国的平均工资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后得出的。
所以,“平均数”无罪。人们在乎平均数给自己带来的感受,但是,平均数只能说明它应该说明的问题,却无法说明所有的问题。比如说,平均数最大的弱点是把差异给掩盖了,它无法告诉我们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工资差异。就像那条短信调侃的:“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虽然极端,但它的确形象地反映了少量高收入人员的高工资,会把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给“拉起来”。人们感叹的“工资被增长”,也是反映了工资统计制度的这种缺陷。
既然平均数必须有,那就应该努力让它更接近真实。过去,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平均工资只统计了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工资,六七千万私营企业的职工看到那样的平均工资,难免心中苦涩。从2009年开始,统计局建立了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制度。从当年公布的情况看,2008年底,占全国从业人员54.75%的城镇私营单位员工,平均工资只相当于此前统计的平均工资的58.4%。显然,有了这个数据,平均工资离人们的主观感受近了许多。
既然平均数有局限,那就应该给社会提供更多的数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了城乡居民收入的中位数。所谓中位数,就是一组数据中处于最中间的一个数据,它有助于了解普通民众的收入水平。比如,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的中位数告诉我们,当年有一半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平均数低783元,一半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平均数低2692元。显然,中位数剔除了最高和最低收入的影响,离大多数人对收入的真实感觉又近了一大步。
不过,无论平均数,还是中位数,统计数据总是会跟个体的实际感受有差距。看来,就算平均数无罪,人们还是免不了有“被平均”的抱怨。而这种抱怨,也许就是统计人不断努力让统计数据更真实更全面的推动力。
《人民》( 2013年06月07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