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最好坤元系涉PE腐败魅影管窥:未被追责说明成本极为低廉
仇子明4月12日,拿到批文已有8个月的浙江诸暨的步森股份()终于登陆A股,其高开逾20%,全日大涨62.86%,报收27.49元。不过,这已经和浙江韩斯坤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韩斯坤元创)以及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财务部员工冯树青再无关系。二者曾因涉嫌代持而牵连步森股份IPO,这部分股份最终由步森大股东步森集团回购才得以解决。此前的2月21日,浙江舟山的拟上市公司德勤集团IPO未被证监会发审委通过。韩斯坤元的股东之一浙江坤元投资之前入股德勤集团,被指委托代持嫌疑从而牵连后者IPO。而坤元投资的背后,步森股份IPO的经办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锦天城律师事务杭州分所的负责人章晓洪又隐现其间。光大证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荐人认为,无论是步森股份还是低价突击入股的韩斯坤元,目前都没有被证监会追责,这说明涉嫌PE腐败的成本极为低廉。坤元系魅影早在2010年7月12日,步森股份便已过会。但韩斯坤元和冯树青的原始股被市场质疑涉嫌PE腐败。“既然外面人那么说,我们只好变通一下”,步森股份董秘寿鹤蕾告诉本报,“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上市,不能因为这两个股东上不了市。2011年1月,韩斯坤元和冯树青分别将各自所持的3%原始股即210万股,作价1239万元转让给步森集团。寿鹤蕾坦承,两个股东以此价格退出自然是“心不甘、情不愿”,公司为此做了很多工作。尽管5.9元/股的转让价仅是步森股份上市首日收盘价的五分之一,但却是入股价的近4倍。2007年12月13日,步森集团将其所持步森股份3%的股份以3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博明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1月更名为榕桂投资)。次日,步森集团又将3%的步森股份,以同样价格转让给韩斯坤元。由此,两个受让者一度成为步森股份的并列第四大股东。韩斯坤元拿到步森股份原始股时,其股东之一的坤元投资才刚刚成立不到两个月。2008年5月15日,榕桂投资将其所持的步森股份以34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沈冯青,转让价参照当年4月30日步森股份的每股净资产1.66元。不过,寿鹤蕾并未对上述两个股东是否代持做出正面回答。寿鹤蕾承认,在上市前,让上述股东退出也是为了“不想让市场再以此说事”2月21日IPO折戟的德勤集团中,也闪现出坤元系的身影。2008年2月5日,浙江坤元投资与另6个战略投资者以4.453元/股的价格向德勤集团增资。德勤集团内部高层透露,他们在坤元投资入主时并不知道有委托代持嫌疑的情况,同时也承认公司IPO失败是受此牵连。目前,德勤集团正在探讨让坤元投资退出的事宜。浙江坤元投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2010年亏损14.37万元。股东张松、曹国熊各出资2000万元。其中张松为台州*岩人、台州天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而此公司注册资本仅8万元;曹国熊为浙江绍兴人,曾为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目前系浙江坤元天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投资管理公司的法人代表,上世纪90年代曾供职于浙江省机械厅。神秘律师章晓洪本报发现,无论是步森股份,还是德勤集团,步森股份IPO的经办律师章晓洪的身影都隐约其间。张松被市场怀疑为章晓洪的“马甲”。据一位今年4月6日接触过张松的人士透露,当日张松都不知道韩斯坤元所持有的步森股份的原始股已经转让给了步森集团。本报获悉,章晓洪与张松同为浙江*岩人,二者与曹国熊均出生于1973年。章晓洪曾任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员办事处上市公司部工作,2004年12月为中国证监会第七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据章晓洪的公开说法,他的宏愿是在60岁之前推动500家企业上市。近10年来,章晓洪参与推动上市的企业已达40家。一位与章晓洪有过接触的市场人士称对章晓洪的感觉是:“他能量很大,上上下下都能搞得定,在浙江资本市场人脉很广,但有些急功近利。在章晓洪被市场怀疑与步森股份涉嫌代持股有关的“节骨眼”上,步森股份IPO的另一名经办律师、锦天城的张伟于2010年7月27日突然辞职。此举离步森股份过会仅相隔15天。张伟在离开锦天城后,第一时间加盟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后者即是德勤集团IPO的发行律师。德勤集团IPO最初的律师事务所是锦天城,在张伟离开锦天城后,才变更为裕丰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承认,德勤集团的项目是由张伟带来的。本报了解到,章晓洪和曹国熊曾联手推动多家公司在海内外上市。不过,目前因涉嫌PE腐败“过而未发”的公司,如步森股份和四方达,均通过大股东将“问题股份”赎回的方式而清障登陆A股。上市公司及“问题股东”都未被证监会追责,涉嫌PE腐败的成本可谓低廉。值得一提的是,PE行*审批、报备等管理方面,发改委、证监会呈竞争态势,陆续出台相关*策寄望将其纳入管理。然而,在PE腐败监管方面,至今未有明确监管。本报曾多次就PE腐败监管问题问询证监会官员,但均未获得正面回应。另有证监会内部人士表示,PE腐败监管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现在仍难统筹监管。(本报*利明对本文亦有贡献)